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过街天桥下,部分市民冒险横穿马路。
■记者 陈子才 文/摄
近年来,随着黄石城市建设提速,中心城区已增设了多处过街天桥。城市的颜值更高了,市民出行更便利了。可在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过街天桥却在部分行人眼中成了“摆设”,少数市民为了图方便,冒险横穿马路,与车辆争道。
1月4日,黄石正式进入“两会时间”。参加政协黄石市十四届二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们陆续前往驻地报到,多名市政协委员聚焦相关问题,并建言献策。
多数市民自觉“上桥”
但也有人不愿意“绕远”
1月4日下午,本报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内的多处过街天桥。记者发现,这些过街天桥的整体利用率比较高,多数市民能够自觉“上桥”通行,但也有人不愿意“绕远”,选择横穿马路。
其中,湖滨大道老虎头、十六中、黄石大道新百百货附近的过街天桥,因马路中间有护栏隔离,车流量大、人流量相对较少,记者未见有行人通过桥下横穿马路。
连接黄石摩尔城与文化宫的过街天桥,有电梯设备,并设置有无障碍通道,相对其他过街天桥而言利用率更高。无论是带着小孩逛街购物的青年人,还是前往附近商超买菜的老年人,都行走在天桥上。
可在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记者站在过街天桥上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发现有不少市民图省事横穿马路。
记者看到,该处路口是十字路口,过街天桥正位于路口之上,可向四个方向通行。其中,靠近老卫生局一侧,沿街建筑的外立面正在施工。桥下,设置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及自行车的过街通道。
记者注意到,从市中心医院通往老卫生局方向,有多名市民站在自行车过街的等待区,等待车辆通行。自行车通行的绿灯亮起后,几人快步走过马路。期间,有右转车辆见行人通过,减速让行,一名青年女子则一路小跑通过。
记者蹲守观察期间,几乎每次自行车通行的绿灯亮起后,都有行人通过自行车道横穿马路,还有不少自行车、电动车驶出了划定的车道范围,走到了马路中间。
有人图省事
有人认为横穿马路不文明
记者在过街天桥上蹲守、拍摄期间,市民刘东也来到了记者身边,掏出手机,通过延时摄影的方式,拍摄车流。
在刘东的镜头中,远处,是美丽的磁湖和繁华的杭州路;桥下,是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车水马龙的城市道路。
刘东刻意避开行人横穿马路的画面,“放着好好的过街天桥不用,非要在桥下横穿,有煞风景。”他说。
刘东在黄石摩尔城附近工作。他告诉记者,他经常会经过该处路口。每次通行,他都会选择走过街天桥。他补充说:“走桥上安全,还可以看一看城市的风景。”
对于部分市民在桥下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刘东说:“有些老年人行动不便,还可以理解;可有些年轻人也这样,实在是不文明。”刘东认为,如果该处过街天桥,能够增设电梯会更加合理,“这里人流量大,通行的老年人多,天桥的坡度也相对较大,如果有电梯,对于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来说,会方便一些。”
市民潘先生则说出了部分横穿马路者的心态——图省事。
“我平时带着孩子逛街时,也会走过街天桥;但自己有时候为了图省事,懒得跑,会在桥下通过。”他告诉记者,在桥下横穿时,他会注意等待红绿灯,尽量保障自己的安全。
车辆礼让行人
行人也要“让路于车”
针对行人横穿机动车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市交巡警支队宣传民警赵武举介绍,“图方便”“随大流”“嫌麻烦”是不少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时的共有心态。在日常工作中,市交巡警支队民辅警对此已开展了常态化的劝导工作。
“该处路口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既然有过街天桥,就该好好利用,希望行人走天桥,这样既安全,还能减少交通拥堵的状况。”赵武举说,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当前,车辆礼让行人已成为共识,行人也应该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恰当地“让路于车”。
年近六旬的牛文斌,是黄石港区红旗桥社区“牛文斌文明宣导队”的队长。2004年以来,牛文斌积极参加社区的文明站岗、文明宣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也常常在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劝导行人文明出行。
他说,近年来,随着我市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民文明出行的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处路口的人流量特别大,附近就是市中心医院,还有不少病患、老人在这里通行。”牛文斌说,在日常开展文明宣导工作时,队员们会重点针对中青年随意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建议他们走过街天桥,做到人车分流。
市政协委员:
文明出行,需要两手抓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市政协委员熊海玮也很关注交通出行问题。
她告诉记者:“我平时也注意到了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的过街天桥使用问题。今年黄石两会,我准备了3份提案,其中之一就是聚焦交通出行。”
熊海玮认为,近年来,黄石的道路通行设施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但距离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的要求,还有进步的空间。
“一方面是要完善道路上标识标线的设置,另一方面是要增设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设施。”她说,在加强文明宣导的同时,武汉路与天津路路口过街天桥还可以增设一些行人横穿马路的抓拍设备,并实时曝光,进行进一步提醒。
市政协委员王赛玉有类似的观点。王赛玉说:“人行天桥的作用就是缓解十字路口的交通压力,行人不走天桥反而在桥下走非机动车道,这就违背了建设人行天桥最初的意图。”
王赛玉认为,文明出行需要多方共建,解决该问题,需要两手抓,“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居民都得到劝导;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违反相关交通规定的都可以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市政协委员洪霞则建议:“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个人去守护。相关部门要广泛进行入户宣传、组织学习活动、派发相关的传单手册等,将安全和文明宣传到每个人的心中。”
延伸阅读
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摘要)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人不闯红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二)驾驶车辆礼让行人,主动让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三)驾驶机动车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不随意穿插变道;
(四)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逆行;
(五)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六)停放车辆不堵塞道路出入口、消防通道、盲道和公交专用车道、站点;
(七)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进食,不干扰驾驶员驾驶;
(八)不从机动车内向外抛洒物品;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