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大力推进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村、示范片建设,点、线、面结合,示范带动全市村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健全,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文明新风渐起,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尊重村民意愿。试点申报成功后,黄石市坚持规划在前,实施在后,由县级统一指导制定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村庄规划设计图,务求高效、科学、稳妥推进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此过程中,充分征集村民群众关于村庄建设的意见建议,各试点村实施方案在最终审核阶段,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最大程度的满足和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需求,激发他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整村参与的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坚持以村庄建设为核心,结合全市乡村建设“三年攻坚两年提升”工作内容,以“扫干净、码整齐、清通畅、保常态”为基本要求,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以水、电、路、气、网全面升级为主攻方向,以硬化、亮化、绿化、净化工程为建设内容,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积极弘扬乡风文明,不断夯实村庄建设基础,推动乡村人居环境逐步迈上新台阶。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村庄特色。在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中,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试点村自然属性、环境地貌、村组分布、沟渠走向、历史传统、风俗人情等特点开展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既追求美观性,又突出功能性。在选材用料上尽量就地取材,力求项目建设风格与村庄环境保持和谐一致。对古树名木进行围栏挂牌,对古居、古井、祠堂等历史建筑,在保持原有结构基础上进行加固修缮。对村庄独有人文风俗和古迹轶事,进行搜集宣传,力求最大程度突出村庄自身特色。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全面统筹推进。一方面,秉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宗旨,以县级为主导,统筹谋划试点村的项目建设,对各级财政资金和各类政策进行统筹整合,集中向试点村倾斜,助推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快速推进。另一方面,针对每个试点村,积极引导村民筹资筹劳,鼓励能人乡贤、社会企业捐资助建,全面梳理到村项目资金,并根据各类资金性质进行统筹管理,确保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五是坚持产业赋能,增强发展后劲。产业兴旺是评判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促进乡村持续蜕变的重要支撑。在深入谋划试点村产业发展的同时,也积极争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政策,通过试点合一,政策加持,让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能充分利用各类扶持资金和项目政策,最大程度激发村庄产业发展活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乡村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六是坚持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从项目规划到最终竣工验收,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将资金使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定期督办、专项监督检查等形式,对项目预算、投资评审、招投标、合同签订、决算审计、工程款拨付、公示公开等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管,重点对专户管理、会计处理、审批拨付等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或截留挪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切实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