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联系人: 周汉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港园区管委会
1.成立工作专班,组建由相关科室组成的综合协调、资金保障、督办推进三个工作小组。
2.将学位扩充项目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职尽责教育评价考核指标,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3.建立“一协调双督办”工作机制,实行每月通报和每周双督办工作机制,制定周督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4.严格考核奖惩,将新增学位完成情况作为城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分配的直接考核依据。
1.第一季度,累计开工项目11个。
2.第二季度,12个项目全部开工。
3.第三季度,投入使用项目4个。
4.第四季度,累计12个项目全部竣工,完成全年新增学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