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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活环境
1、创建1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责任主体

指挥长: 李文波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大冶市、阳新县人民政府

工作措施

1.聚焦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和农村“两基”建设,突出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和美化等重点任务。

2.每个村安排建设资金400万元(省财政厅每村奖补300万元、县级财政每村配套100万元)

3.成立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实事推进指挥部,副市长李文波同志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4.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定期调研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时间节点

5月份完成30%以上的建设任务。

6月份完成50%以上的建设任务。

7月份完成70%以上的建设任务。

8月份完成80%以上的建设任务。

9月份完成90%以上的建设任务。

11月份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完成市、县两级验收。

12月份通过省级验收。

2、实施农村水利、电力、垃圾处理等村级基础设施项目200个

责任主体

指挥长:李文波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措施

1.指导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按政策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优化调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

2.负责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使用衔接资金,提升衔接资金使用质效。

3.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4.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纳入后评估考核及驻村工作队考核的重要内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每月调度,并根据需要开展检查督办项目实施进度。

时间节点

2月底前优先对下达的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清单、项目资金安排,全面启动项目设计、财审、招标、公示公开等前期工作。

5月上旬前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对符合开工标准的项目,做到应开尽开,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开工率达到70%以上。

8月上旬前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完工率达到80%以上。

11月上旬前全面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