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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关于做好黄石市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 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    时间: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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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承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落实指挥部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攻坚、精准调度,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创建1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实施农村水利、电力、垃圾处理等村级基础设施项目200个,改善农村地区群众生活环境。

(二)新改扩建“四好农村路”300公里,加固改造危桥120座。

(三)改造老旧小区131个、背街小巷38条,惠及居民52630户。

(四)新改扩建幼儿园19所,增加学位5100个;新改扩建小学13所,增加学位1.3万个;新改扩建初中7所,增加学位6400个;新改扩建高中3所,增加学位4600个;新改扩建中职3所,增加学位4800个。

(五)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和医疗养老融合发展,新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50个,新改扩建养老、家庭病床床位600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400户。

(六)打通城区15条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新增、补划、规范机动车停车泊位6000个,缓解重点部位停车难。

(七)实施中心城区36家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规范化改造。

(八)新建城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12个;新建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11个。

(九)建成有轨电车一期工程,优化调整城区公交路线10条,增加大冶湖核心区和城区之间公交线网密度。

(十)建成沿江大道一期工程,实施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增滨江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2月底前)。各分指挥部和责任单位对照市政府2022“十件民生实事”,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到时,逐项落实落细,分别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月至11月)。各分指挥部和责任单位要排出任务清单、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推进落实;及时召开指挥部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将在7月份召开半年工作推进会。

(三)督办检查阶段(20223月至202212月)。各分指挥部、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制度,将“十件民生实事”纳入清单管理,狠抓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从3月份开始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年中组织和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视察各责任单位实施“十件民生实事”情况。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运平担任。具体组织架构和组成人员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黄办发【20223)文件执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十件民生实事”实行领导包保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指挥部和各责任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一单两表”推进落实,确保民生实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严格考核通报。按照“每月通报、年底考核”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18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分指挥部,分指挥部每月20日前汇总后报送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对未按进度达标的,责令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救;在规定时间内补救不了的,市委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到年底仍完不成任务的,将由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对表现突出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记功奖励和通报表扬同时,将“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由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年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绩考办。

(四)加强媒体宣传。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每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市委宣传部要安排专门力量,重点宣传民生实事、民生项目、民生成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进行集中广泛宣传,共同营造改进提升民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黄石市2022“十件民生实事”实施线路图

黄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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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线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