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来源: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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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至20日,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现予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推进长江大保护,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进群众生态福祉,为我市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黄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整改方案》明确,要锚定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的总体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对督察报告反馈的5个方面41项具体问题,逐项深入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到2024年底前完成29项问题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7项,2026年底前完成5项。

《整改方案》强调,要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将本轮督察反馈问题与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和长江经济带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技改升级、提质增效,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整改难题。要狠抓整改落实,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市级领导、一个方案、一个专班的“四个一”整改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强调度督办,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要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核查验收销号制度,落实“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工作要求,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质量。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线索,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督察整改推进不力、成效不显、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信息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全市督察整改成效、优秀经验做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黄石市将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委工作安排,切实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当好美丽湖北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附件: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