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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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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现将《全面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植保总站。

    联系人:周华众027-87381723

                        

湖北省农业厅

2016年6月28日

全面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督促农药经营者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增强农化服务责任意识,保护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三大植保工作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创新农药监管机制,提高农药经营者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效指导农民科学选购、使用农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到2020年我省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二)目标任务。2016年8月1日起,在全省试点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实现处方制的乡镇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处方制提档升级,开发专用软件,推行电子处方,并建立起市县两级监管平台和基层门店应用平台的网络管理体系。

    二、主要内容

    农药销售处方制是农药经销商在销售农药时,除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外,还应当向农民开具处方单。主要填写农药的用途、用法、用量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填写完成后当面告知农药购买者。农药销售处方单采取两联复写,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交购买者。农药销售处方单作为农药台账的补充和完善,纳入销售台账管理,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州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推进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依照省、市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

    (二)搞好宣传培训。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着重介绍推进农药销售处方制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方法步骤,营造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农民理解支持,经营者乐于接受、主动作为,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农药经营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植保技术和处方制的具体操作技能,引导其依法经营和规范服务;同时,要全面加强对农民、农药使用者的培训,确保农民知处方、用处方,提高处方制的实际效果。

    (三)统一工作规范。全省统一设计农药销售处方单格式。农药经营门店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购买农药请索要处方单”温馨提示标语,规范工作服务流程,建立统一的门店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农药经营门店规范化建设。

    (四)总结完善。各地要在推进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和服务细则,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创新发展、依法治农、履职尽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药销售处方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全省整体推进的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到位。推进农药销售处方制,是一项创新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帮助解决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和服务专班,建立工作协作、协调和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农业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注重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三)强化咨询服务到位。各地植保技术服务和农药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搞好服务。一方面要根据当地农作物种植分布和各种病虫害发生趋势特点,及时将病虫害防治信息发布到农药经营门店和农民群众,推荐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品种。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以及日常执法检查活动,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引导农民转变购药、用药习惯,掌握科学的用药方法,增强农民对假劣农药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四)强化检查督导到位。我厅将成立联合检查督导组,适时对各地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导。主要检查方案制定、责任分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了解农药经营者和农药使用者的反应和建议。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和检查督导作用,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农药销售处方单(格式)

附件

农药销售处方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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