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副局长周学君
(2016年7月5日)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下面,我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高考招生、中考划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教育收费等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全市高考及高校招生情况
(一)我市高考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共有15323人报名参加高考。其中普通高考14417人,技能高考及单招906人。今年高考纯文化一本上线1909人,二本上线6619人,总上线14203人,各批次上线率全面提升,总上线人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高分段人数大幅增加,黄石二中等省级示范高中和黄石一中、三中、七中、有色一中等市级示范高中阳光班等教改实验成果显著。全市今年高考成绩来之不易,有较大突破,离不开教育系统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我们总结,其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坚持走规范办学行为、尊重教育规律、以教研教改促质量提高的发展之路。
目前考生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已经完成,正式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普通文理类专科考生在8月5日至8日第二阶段时间填报志愿。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的正规渠道。
一是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考生可以在此网站了解自己电子档案运行的6种状态和院校退档理由,也可到市(县)招办查询个人录取信息。二是省、市县招办和高校咨询点。招生录取期间,全省各市、县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均设立了咨询接待点,考生可就近咨询。三是网上答疑平台。省招办从6月初起,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开设网上答疑平台,有专人在网上答疑专栏回答考生提问。四是新闻媒体。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及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五是微信平台。湖北省招办的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为“湖北省招办”(微信号hbszsb),省招办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布最新的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和信息。
(三)广大考生及家长要谨防招生诈骗。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要甄别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有些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高等学历教育的区别,也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蒙骗考生和家长,招揽生源,骗取钱财。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普通高校正式录取手续的通知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注册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2.我省实行阳光招生。“分数够了谁都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有用”。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到高校报到入学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外,录取期间不用向任何机构和个人交钱;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
3.“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所使用的号码为10639678。省招办仅通过此号码向考生发送填报志愿提醒或其它招生提醒信息。如果收到其它号码发送的所谓招生信息,请不要相信。
二、关于中考划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情况
(一)中考划线情况。
今年中考分数已于7月1日公布,成绩仍然以“A+分”的形式呈现。根据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中考成绩,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了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各批次招生资格线如下:
1.黄石城区。
(1)第一批次黄石二中招生计划的60%统招资格线为565分。
(2)第一批次黄石二中招生计划40%分配到校资格线如下:黄石八中、黄石十四中、黄石实验中学为556.5分;鹏程中学为556分;黄石九中、黄石十中、黄石十六中为555分;肖铺中学、铁山一中为554.5分;汪仁中学为553分;有色中学为552.5;下陆中学为549.5分;四棵中学为546分;其它初中学校均为545分。
(3)第一批次黄石七中宏志班,黄石一中、黄石三中、有色一中阳光班录取资格线为545分。
(4)第二批次(黄石二中国际班、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为332分。
2.大冶市、阳新县。
(1)大冶市考生填报黄石二中的资格线为545分,阳新县考生(含两镇一区)填报黄石二中的资格线为535分。
(2)大冶市、阳新县所辖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公布执行。
3.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中职学校招生设在第三批、第四批。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
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下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应达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经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除外)。生源不足可向省招办提出申请降分录取。
4.每个批次首次录取之后,对本批次未录满的学校将实施征集志愿,将按志愿、按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划线有关情况说明。
(1)从中考成绩来看,今年中考试题难度稳定,在招生计划增加的情况下,中考分数在增长。这说明:一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学业水平在稳步提高,近几年来,学生整体素质持续增强;二是区域、校际之间进一步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面进一步扩大,各地各校整体办学水平在提高。
(2)划线依据与原则。
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政策相关规定。教育部、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好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政策,引导学生有序合理分流,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落实政策,我们继续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下达计划,并按计划规范组织招生。同时,国家省里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制度。省级示范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我们在前两年考试招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和良好社会反响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坚持积极稳妥地实施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按40%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确保初中毕业生人人都升学。保障初中毕业的学生均可相应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进一步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三是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我市高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中职实施集团化办学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新增了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我市省市级示范高中占比达82%。今年普通高中新增计划全部投放到公民办办学效益好的学校和近年办学条件改善较好的学校,进一步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今年,向省积极争取增加了中职3+2、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计划指标,为中职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打通了发展通道,创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
五是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教育公平。我们在中考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划线、志愿填报、录取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严谨公正,规范有序。后面招生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公平招生,严格遵循计划招生录取,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健康招生秩序。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7月10日。其中城区考生填报时间为7月7日—7月8日,大冶考生填报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阳新考生填报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各初中学校应按要求,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所有考生要仔细阅读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及时登录黄石市中招考试网,填报志愿。7月12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正式开始,每批次录取结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将对批次线上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7月20日录取全部结束。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实际,今年我市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2600人,比去年增加300人。其中:黄石城区4480人,大冶市4320人,阳新县3800人,三地计划均略有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为8300人。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分批次”进行,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未经黄石市中招考试网(http://zkzs.hssedu.cn/)录取的一律无效。具体填报事项以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在网上填报志愿并经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所有考生一经网上录取,概不退档、换录、补录。
三、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
(一)招生录取政策。
今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可以招收高中辍学生、往届生、返乡农民工子弟、复员退伍军人,其中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的,纳入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享受国家给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非应届报考中职学校的人员,采取在招生学校登记入学的方式,由招生学校到黄石市中招考试网统一办理报名录取手续。凡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欢迎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
(二)开展五年制高职招生。
2016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起点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黄石共计招生1260人,其中五年一贯制招生78人,“3+2”分段五年制招生1182人。
五年一贯制由高职院校在本校组织实施,具体招生人数为: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5人,湖北体育职业学院运动训练专业5人,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戏曲表演专业15人,武汉民政职业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3人,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酿酒技术专业3人,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林业技术专业各5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各5人,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5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2人,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10人,长江职业学院药品生产技术专业10人。
“3+2”分段五年制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段实施、联合培养,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其中前3年在中职,后2年在高职,毕业后获得合作高职学院普通全日制大专文凭。今年的合作招生情况为: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加工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两个专业各招生93人,汽车制造与检修技术、机电技术应用两个专业各招生113人)、湖北城市职业学校(会计电算化、模具制造技术、电子技术应用三个专业各招生110人)、阳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机械加工技术三个专业各招生50人)、大冶职业技术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招生80人)等四所中职学校11个专业与我市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开展联合培养招生。湖北城市职业学校的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招生70人)、黄石艺术学校的工艺美术(招生60人)、黄石女子艺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招生80人)分别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联合培养招生。
(三)拓宽中职学生升学途径。
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二是可以参加湖北省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技能高考”),分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三是可以参加省内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骨干建设高职院校的单独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考试。四是可以通过技能大赛升入高职院校。对获得教育部等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教育厅等部门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户籍在湖北省的中职毕业生,只需要参加技能为主的综合测试,即可优录到高职院校学习。此外,中职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四)加大助学补助。
对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比例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5%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对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五)拓宽中职学生就业渠道。
目前,我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达到97%以上,且就业待遇逐年得到提高。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联系非常紧密,毕业生成才道路宽,就业面广。既可选择在黄石本地就业,也可选择到沿海发达地方就业。
四、关于规范暑期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工作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以及《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情况,合理划片。为加强指导服务,市教育局将在黄石教育网上对各县(市)区招生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学区划分信息进行公布。
2.全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八统一”:统一划分学区,统一公布招生信息,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审核内容,统一公布招生名单,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在7月1日—7月15日以及8月15日—8月31日期间,组织学校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进城务工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同时,开设回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专门审核资质。
3.为进一步规范小升初工作管理,将坚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地各校不得到非服务区进行招生宣传,招揽生源,违规招生。严禁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园挂钩、初中招生与小学挂钩。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不得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禁对在校学生实施开除、退学、强制转学、拒绝报名等行为规定。
(二)关于暑期中小学办学行为。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课程管理相关规定,全市小学、初中于7月5日开始放暑假,高中于7月10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开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违规补课,不得租借校园设施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和有偿培训,市教育局将对此组织专项检查,对于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罚。暑假,各县(市)区将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劝返力度,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五、关于教育收费政策
(一)各学段收费项目和标准。
1.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保教费、伙食费。保教费根据幼儿园办园等级收取,伙食费据实收取。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资料费。农村地区学校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资料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收费政策。其中:课本费1-2年级50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7-9年级135元/生·学期;作业本费1-6年级25元/生·学期、7-9年级35元/生·学期。教辅资料费据实结算。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住宿费。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675元,课本费、教辅资料费据实结算。黄石二中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每生每学期6000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免收学费、课本费和教辅资料费。大冶市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学费。
4.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其中:一般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400元;重点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120元;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课本费据实结算。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免收学费、住宿费,并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5.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办学机构自主确定,按属地原则,向当地物价部门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
各学段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后,在媒体和网络详细予以公布。
(二)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
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坚决惩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从严查处有偿补课行为。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于顶风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从严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坚持实行阳光招生,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实行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制度,中小学校必须在省定目录内,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教材发行单位无偿代购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4.从严查处各类违规收费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
5.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等突出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不能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016年黄石市普通高中分地区分学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