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和平均工资稳步增长。全市1783家“四上”企业,期末人员32.27万人,平均工资30085元。其中非私营城镇单位954家,期末从业人员22.58万人,同比增长22%;平均工资31547元,同比增长20.12%。
一、从业人数及工资水平总体态势
(一)“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及从业人员快速增长
今年新进“四上”企业较多,三季度“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个数由去年的618家增加到954家,单位数新增54%。分行业来看,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数增加最为明显,比去年增加110家单位;其次是制造业增加56家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51家单位。
随着单位数的增加,“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比增长22%。与去年同期相比,从业人员下降的有采矿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两个行业,采矿业主要是受到黄石市关停整顿五小企业的影响,从业人员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是涉及到该行业的12家企业对期末从业人员进行了规范,导致期末从业人员下降17%。其他行业期末从业人员较去年都有所增加。
从业人员分行业占比中来看,制造业“四上”非私营城镇地域占全市期末从业人员的51.66%,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70个百分点,但仍然占据着黄石的“半壁江山”;其次是建筑业,占全市的23.42%。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各行业从业人员占比均有所下降,而第三产业各行业从业人员占比均有所上升,占比上升排前三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加4.05%、1.36%和1.18%。表明我市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较好,在吸纳就业人员上能力提升。
(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稳步上升
今年三季度,黄石市“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1547元,同比增长20.12%。分行业来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53998元的平均工资遥遥领先;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2363元。三季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低于20000元的行业,分别是住宿、餐饮业(19755元)和水利、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19689元)。
受企业用工成本上升的影响,特别是一线工人工资的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各行业平均工资都有所增加。其中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最高的是房地产业,增幅达25.55%;其次是采矿业和建筑业,分别增加25.20%、24.25%。
从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劳动工资数据来看,整体比较平稳,“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三季度、二季度和一季度的当季平均工资分别为10840元、10900元和9807元。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三产业占比偏低,需继续关注第三产业发展。
从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比来看,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比去年增加9.44个百分点,但总数据依然偏低。三季度“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据显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83.2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16.76%。而全市第二产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5252家,从业人员47.59万人,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的59.8%;第三产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16736家,从业人员31.95万人,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的40.2%。第三产业在“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中的占比与其整体水平不符,说明我市达到规模的第三产业发展还不够,进入“规上”企业数较少。
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我市提出“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战略之后,我市从业人员占比开始向第三产业倾斜,第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吸引力正逐步增强,需引起我们继续关注。
(二)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大,需加强分配监管力度。
从三季度的数据来看,我市不同行业间的工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电力、科研等行业由于垄断及岗位技术含量因素,往往取得的利润也较大,平均工资也明显较高;而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技术含量偏低,相应的营业利润较小,平均工资也较低。从三季度分行业工资数据来看,最高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是最低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2.74倍。
促进分配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方面,考虑到行业间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差异,不可能消除绝对的收入差异,但相关部门可以参考各行业的效益,对行业提出指导工资;另一方面,对部分具有垄断优势的行业,加强监管,改变由于资源优势、垄断优势带来的分配不公,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
(三)平均工资仍较低,需完善工资增长机制。
三季度我市“四上”非私营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1547元,同比增长20.12%。工资增长幅度较大,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有差距,全省三季度同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3156元,我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85个百分点。
建立完善的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调整频率。同时,应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机制,以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