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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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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40)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省序号:40)

二、整改目标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问题调查处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规建设行为,清除违规设施,恢复自然生态。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违法建设问题联合执法,督促属地林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通过遥感监测、卫片判读下发我市的自然保护地疑似违法问题图斑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相关市直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由属地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将整改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销号。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建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一是加强联合执法。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黄石市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形成“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联合处置”的闭环监管模式。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保护地管理机构与生态环境、水利湖泊、农业农村执法机构加强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打击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问题核查。2024年,针对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通过遥感监测、卫片判读下发的30个自然保护地疑似违法问题图斑,组织属地林业及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现场核查,确保问题定位精准、性质判定准确。经核查,6个属实问题均由属地政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三是严格销号管理。严格落实“查处、整改、销号”全流程管理,对核实确认的违规建设问题,由属地政府牵头制定“一图斑一方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市直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行业指导,定期跟踪整改进度。截至目前,6个违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林业局审核、备案及销号。

(二)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制定了《黄石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明确禁止性行为和监管责任,将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问题处置、联合执法等纳入制度化管理。2024年组织开展专项排查4次,覆盖全市8个自然保护地。二是构建常态化巡查网络。按照《黄石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了“市-县-管理机构”三级巡查体系,并明确巡查频次、重点区域及处置流程,配套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运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网络,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实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将自然保护地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形成长效约束机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