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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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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目前反馈意见(省序号42)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项目,侵占缓冲区100余亩。(省序号42

二、整改目标

查处违规建设行为,清除违规设施,恢复自然生态;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20256月底前,全面排查核实黄石市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的内容、范围,拆除增氧机、活动舞台等违规设施。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对园区道路两侧已拆除停车场复绿修复到位。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深入问题现场开展督导检查,高位推动问题整改在整改过程中,黄石市和阳新县林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阳新城东新区管委会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经常深入问题整改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加快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底已完成湖北丰义阳新文化产业园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研学基地、网红打卡点、增氧机、活动舞台等违规设施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

(二)措施2完成情况

为防止其他自然保护地出现类似问题,我市认真举一反三,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一是完善保护地日常监管制度。制定了《黄石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印发了《关于建立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信息移交和反馈机制的通知》,明确保护地内的禁止性行为和监管责任,将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问题处置、联合执法等纳入制度化管理。建立“市-县-管理机构”三级巡查体系,明确巡查频次、重点区域及处置流程,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职,加强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同时,依托“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网络,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实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加强保护地执法巡查。督促阳新县成立网湖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专班,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网湖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保护区常态化巡查、受理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等工作,涉及保护区的重难点问题,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研究。2024年以来开展常态化巡查30余次,制止未批先建破坏湿地行为3起,处理乱堆建筑垃圾行为8处,处置乱砍乱伐行为5起,监管采石修路项目4起,移交处置倾倒渣土行为9起,制止鱼塘投肥养殖行为3起,驱离非法垂钓行为80余次

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考核。将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巡林重要内容和林长制考核内容,督促各地政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形成保护地建设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为2025620日至7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