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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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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整改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2)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二、整改目标

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50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追根溯源、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切实解决排污口突出问题,补齐环境基础短板,为长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整改措施

1.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础上,完成一批立行立改整治任务。

2.各相关属地政府按照《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相关要求,采取“源头减排、过程截断、末端治理、河道整治”等措施,2022年底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推进解决一批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70%的整治工作,再利用2年时间即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3.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行业指导,配合相关属地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位推进整改,明晰责任分工。黄石市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部署,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一线调研督办。并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纳入《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方案》《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并形成年度整治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全市各地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落实,对全市507个排污口逐一进行溯源排查,印发《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一批排污口的清理合并、截污纳管和封堵取缔等立行立改整改任务。

(二)严格整治标准,分类系统施策。全市各责任单位依据《整治总则》(HJ 1308—2023)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所有长江入河排污口逐一溯源,监测,梳理现存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措施,依责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结合排口水质变化情况,开展动态溯源攻坚,坚决落实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清零。各责任单位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系统推进工程整治和日常管理,统筹开展城乡雨污管网改造、企业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港口码头排口在线监管、河道整治等工作。2023年,整治完成率96.1%。至2025年9月,全市50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

(三)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巩固质效。印发《黄石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攻坚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各相关属地政府与生态、城管(住更)、水利、交运、农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动态开展整治“回头看”,落实常态化巡查和按期监测,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闭环。按照《黄石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市、县两级对标对表,逐一核查验收,至2025年9月,全市累计完成验收销号507个,验收销号率100%。

现将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2)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

联 系 人:张晓昀

联系电话:0714-637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