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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28)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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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省序28)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的《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将化工园区确认工作交市州政府,但有的市州又把园区审查责任推给县区,造成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

二、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5〕433号)和《关于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园区审查确认责任,严格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

三、整改措施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关于化工园区确认的步骤和要求,依据职责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指导县(市、区)严格化工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协助做好我市化工园区布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及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3.各县(市、区)、黄石新港园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属地责任,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完成情况

(一)2022年12月底前的整改完成情况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工作。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黄石市化工园区建设及认定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严格按照步骤和要求,做好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认定、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监管。根据各县(市)区反馈,未发现违规备案项目。2019年市政府按程序确认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为合规园区,未将审查责任推给县区。

3.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监管,2022年依法依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企业3家,分别是对富博化工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问题,立案处罚4万元;对利福达化工因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问题,立案处罚10万元;对振华化工因未如实记录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违反规定委托他人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问题,立案处罚45.4万元。同时,积极指导园区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的规划环评审查,并对《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4.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指导园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针对西塞山化工园区申请扩园问题明确回复意见,从运输需求、运输条件、应急能力、运输相关安全设施配置、运输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强化指导;针对阳新县化工园区明确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申请,结合港口总规的陆域规划范围比对出具了回复函。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园区申报时严格对照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核查,确保园区选址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限制性因素,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6.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日常多次开展安全隐患问题的督促整改,并对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和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开展认定工作,现场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材料。持续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不断指导属地政府提升园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组织专家对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复核。对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出具意见书。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阳新县富池镇和西塞山区河口镇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已纳入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范围。目前,园区尚未进入建设程序,如进入建设程序,我局随时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和服务。

8.各县(市、区)、黄石新港园区:阳新县和西塞山区严格履行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的建设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园区规划、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公用工程和智慧平台等方面进行了建设和申报认定。大冶市、黄石港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均无化工园区。     

(二)2025年10月底前的整改完成情况

为落实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和规范化管理,2025年4月22日省经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51号文),启动了2025年全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工作。按照化工园区复核认定工作程序,2025年5月14日,市经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委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专家,依据职责分工和认定标准,完成了阳新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医药化工园区)和西塞山工业园区化工园等2个化工园的复核认定市级初审工作,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2个化工园基本符合化工园区认定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向省经信厅正式行文,申请我市2 个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省级审核。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省审核组对我市2个化工园区开展现场审核工作。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省经信厅官网公示《关于新一轮拟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我市2个化工园区列入公示名单。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650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