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了《关于2025年物业企业综合评价考核 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将通过物业企业综合评价,促进我市物业企业壮大实力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A级物业服务企业超150家。
此次综合评价考核对象为全市(含大冶市、阳新县)签订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并已经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考核期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摸清辖区内承接住宅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人员底数、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并通过黄石市物业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物业企业及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共享数据信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从企业资金规模、人员能力、办公条件、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进行规范、分类,结合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际,按甲、乙、丙、丁四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企业服务能力。按照“边分类、边评价;边规范、边考核”方式,按季度、年度评价企业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参照物业企业评价平均得分及排名情况确定,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一般、较差,评价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质量、信访投诉及调解、工作落实及配合、行业评价等情况。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综合运用企业信用评价、物业服务评价等级两项结果,对应考核等级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综合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对应评价AAA级、AA级、A级、B级、C级物业服务企业。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求,本月中旬前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物业企业综合评价自评工作。8月底前组织完成物业服务评价考核,指导物业企业完善信息、整改问题。评价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AA级以上企业列入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名录、A级企业列入正常范围,B级企业列入整改范围,C级企业列入建议解聘范围。对评价结果处于B级、不参加企业分类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评价结果处于C级、不按要求整改的B级物业服务企业,向服务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解聘建议。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并指导物业企业参与相关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低、物业服务评价为较差,以及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发生安全信访等重大问题的企业,不进行企业及项目物业服务评价,直接列入C级物业企业管理。(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