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该局通报了我市水环境治理相关情况,我市聚焦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重点领域系统施策,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交出了一份水环境治理高分“成绩单”。
“十四五”以来,我市建立起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重点流域、重点水体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出现水质变化的及时预警。围绕重点考核断面设置预警监测点位59个,今年以来,全市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印发了《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攻坚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市一级排口进行现场巡查,截至4月底,全市长江排污口整治任务已完成485个,整治完成率95.6%,已销号453个,销号率89.1%,4个省控湖泊138个入湖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3.5%。我市还实施了网湖下司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红星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保安湖、大冶湖、网湖等重点水域水质明显改善,今年以来网湖水质已连续3个月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同时,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黄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对黄石老城区排水管网开展地毯式摸排,运用水质水量分析精准识别管网隐患,系统整治源头雨污混错接、管网缺陷等问题,截至去年底,黄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2.24%,较2020年提高39.48个百分点,建成区内已脱黑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我市还积极探索“联防共治”,与鄂州、咸宁对接沟通,签订长江、高桥河、富水等3个跨市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跨界流域协调监管和治理机制,形成上下游协同治污、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建立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每月定期通报24个断面水质情况,推动各辖区开展流域协同生态治理和保护,同时通过实施生态修复、河道清淤、岸线整治等工程,改善河港生态环境,提升流域水生态功能。我市还与黄冈、九江、安庆、池州等地签订了《长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和隐患排查,共同筑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