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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超期未认证 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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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对未在规定周期内完成认证的人员,将在认证期满后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我市通过个人自助认证、大数据比对无感认证、上门服务认证等方式,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超过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

为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社保局将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扫描文末二维码查询),认证通过后最迟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待遇。

名单中的未认证退休人员,可尽快通过“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自助认证,也可前往黄石城区各养老金代发银行、社区(村)协助完成认证。对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的人员,可联系社区、社保经办机构预约上门服务。

若名单人员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失踪多领、服刑多领等情形,请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尽快向市社保局报告并退回多领养老待遇;对隐瞒不报、拒不退还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记者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