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清查工作9月21日在我市全面展开。普查员将陆续走进各村各户,核实、补充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按照“有户(单位)就查”和“有地(设施)就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摸清各类普查对象底数。
农业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登记将于2027年1月全面展开。在此之前,为了准确界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从2026年9月起,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通过入户访问等方式,对所有可能的农业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了解家中或单位2026年的人员、生产、经营等情况。
黄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农户提前准备好居民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既是广大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也是神圣权利。当普查人员入户进行调查时,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普查员将对大家提供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持续三个月的清查摸底工作,是农业普查的“战前摸底、摸清名单”,挨家挨户摸排对象,核实基础信息,更新完善普查底册,筛选生成正式普查名录,为2027年现场登记打好基础。
此次清查摸底后,2027年1—5月是现场登记阶段,正式普查登记,普查员上门填报正式普查表、数据上报、比对复查,是普查核心实施环节。2027年6—12月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开展质量抽查、审核汇总数据,对外发布普查主要结果。2028年—2029年将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建设普查数据库,开展数据分析,把普查成果运用到乡村振兴政策制定当中。(肖琼/文 杨婧妍/制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