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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件名称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5-12-05 18:19:17
生效日期2025-12-05 18:19:17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黄政发〔2025〕12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政发
发文年份2025 文件顺序号12
有效性有效 公文种类决定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W020251209326149727208.pdf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51209326149388464.wps 文件的OFD版本./W020251209326148792526.ofd
服务对象无特定对象 主题分类社会发展;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决定 机构分类
文字解读链接 图文解读链接
视频解读链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对2025年9月1日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保留81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宣布14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2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81件)

2.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3.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