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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2026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件名称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2026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黄政发〔2026〕9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政发
发文年份2026 文件顺序号9
发布日期2026-06-25 09:31:15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W020260807360643433273.pdf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60807360643308538.wps 文件的OFD版本./W020260807360643197624.ofd
服务对象无特定对象 主题分类社会发展;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机构分类
文字解读链接 图文解读链接
视频解读链接 有效性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35元/月;阳新县为770元/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580元/年(715元/月);阳新县为7080元/年(59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70元/月;阳新县为1540元/月。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920元/年

(1410元/月);阳新县为12780元/年(1065元/月)。

(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待202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布后,按相关规定另行调整公布。

三、孤儿养育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阳新县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1670元/月。

黄石城区、大冶市、阳新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为2672元/月。

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新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