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2026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发文字号 | 黄政发〔2026〕9号 | 发文机关代字 | 黄政发 |
| 发文年份 | 2026 | 文件顺序号 | 9 |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09:31:1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 | 420200 |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 无 |
| 文件来源 | 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 题注 | 无 |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W020260807360643433273.pdf |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60807360643308538.wps | 文件的OFD版本 | ./W020260807360643197624.ofd |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主题分类 | 社会发展;民政、扶贫、救灾 |
| 体裁分类 | 机构分类 | ||
| 文字解读链接 | 图文解读链接 | ||
| 视频解读链接 | 有效性 | 有效 |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35元/月;阳新县为770元/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580元/年(715元/月);阳新县为7080元/年(59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70元/月;阳新县为1540元/月。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920元/年
(1410元/月);阳新县为12780元/年(1065元/月)。
(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待202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布后,按相关规定另行调整公布。
三、孤儿养育标准
黄石城区、大冶市、阳新县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1670元/月。
黄石城区、大冶市、阳新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为2672元/月。
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新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