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13-09-25 01:4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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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泰国游的报价从三千多涨到了六七千,玩不起了……”“以后跟团旅游不能购物了?”……即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成了当下最热门的话题,其中,有关旅游团费涨价、禁止购物等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昨日上午,市商务委员会(旅游局)特别邀请省旅游局副局长陆令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童建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邓爱民来黄,为黄石200多旅游从业者现场解读《旅游法》。
旅游团费报价大涨 专家解读:实际是理性回归
打算“十一”期间去泰国玩一趟的吴先生放弃了计划。“9月份,旅行社的报价普遍在三四千元/人,‘十一’后的报价翻了个身,涨到了六七千,太贵了。”
走访中,记者发现,眼下,各大旅行社的国庆游产品已全部上架,相较去年国庆,价格普遍大涨。其中,出境游涨幅最大。比如,新马泰的团费就上涨到了七八千元,与以前三四千元的报价相比,上涨超过100%。另外,欧洲游的报价也从此前的1.3万元左右,涨至1.8万—2万元不等。
出境线涨了,国内游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以海南为例,去年“十一”期间的报价是3000多元,今年报价在5000元左右。还有云南,去年“十一”期间为2000元左右,今年得花6000元左右。
面对普遍上涨的旅游产品,不少旅游达人直呼:“旅游成了奢侈品,玩不起了。”
对此,省旅游局副局长陆令寿解释,以前,旅行社通过“零负团费”、“低价”揽客,但行程中,却通过强迫购物、自费项目等方式让游客二次消费,而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所有项目都要在合同中透明公开,统一报价,于是,团费报价看似涨了,实际上是价格理性回归,因为游客的实际旅游支出并没有明显增加,品质却更有保障了。
旅游不能再淘货了? 专家解读:跟团旅游仍可以购物
走访中,记者发现,各大旅行社新出炉的国庆旅游产品中,纷纷打上了“纯玩”、“全程无购物和自费景点”的标语,这让不少打算出游的市民犯起了嘀咕:“想带点当地特产回来给朋友,该怎么办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邓爱民说,有人认为《旅游法》禁止旅游者购物和玩自费景点,这实际是一种误读。因为,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在邓爱民看来,在旅游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购物原本就是重要一环,对很多游客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而《旅游法》也并非一概地、完全地和绝对地禁止在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而是指不得由旅行社单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任意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游市场遇冷 专家解读:“阵痛”是暂时的
面对团费的透明,我市不少旅行社负责人面露忧虑。“团费价格上涨,不少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直接放弃了出行,这个国庆,报名出游的人比去年少多了。”
我市一家大型旅行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眼下,出境游报名已截止,相比去年国庆,人数大减。“去年国庆期间,仅发往台湾的黄石游客就有40多人,而今年才10来个人。其主要原因,就是团费相比以往上调了1600多元,游客的出游欲望弱了。”
面对不少旅行社负责人对市场“遇冷”的担忧,专家一致表示,“阵痛”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是暂时的。
陆令寿表示,《旅游法》的出台,对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游客应该理性面对,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享受真正的旅游。而旅游经营者也要调整心态,依法经营,同时,也要顺应市场变化改变策略。
同时,他还认为,《旅游法》的出台会让行业有法可依,不规范的小旅行社将被淘汰,市场将重新洗牌,从而推动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刘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