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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报告解读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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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13-09-24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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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矿山中走来的黄石,曾一度辉煌无比,甚至将所带来的破坏全都遮掩。无法阻止的时代车轮将辉煌轻易地碾过,令人惊讶的巨大生态赤字显露无疑:400多个开山塘口、150多座尾矿库、几十万亩工矿废弃地和大面积湖泊污染……

  到了必须抉择的时候!

  金秋时节,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是我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谋划黄石未来发展路径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决策者们为黄石未来发展寻找到一条绝佳的突围路径,向着生态出发!

  【报告摘要】

  会议背景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是顺应全市人民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共同愿景,建设美丽家园的现实选择

  宏观层面,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建设和发展总布局的高度,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时对湖北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也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一篇。

  具体到黄石,主要是基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黄石城市转型、提高黄石人民生活品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考虑。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既是黄石推进城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应有之义。

  基本思路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就是要早日走出采矿经济时代

  采矿经济贯穿了黄石几千年发展历程,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留下了巨大的生态赤字,黄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

  矿冶文化本应成为黄石高起点、快发展的加速器和推动力,但“唯矿论”“恋矿情结”却束缚住了人们的手脚,“采矿经济”成为黄石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发展的阻碍。早日冲破“恋矿情结”和“唯矿定势”的束缚,早日摆脱对采矿经济的依赖,坚持生态立市,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产业强市,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到2017年的目标是: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两升一降”,即以2012年为基数,服务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10个、3个百分点;采矿业及主要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3个百分点,传统产业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经济发展基本走出采矿经济的路径依赖。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就是要做到科学发展一步到位

  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在发挥中部后发优势、加速实现振兴崛起的进程中,要做到科学发展一步到位。具体落实到黄石,就是产业要加快发展,生态要加强保护,两者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黄石既有发展不够、总量不大的共性问题,更有资源逐步枯竭、发展难以为继的燃眉之急。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就是要在生态建设中加快产业发展,在产业升级中促进生态建设,真正做到科学发展一步到位。

  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城区污染型企业全部关停或整体搬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有序、有限、有期”开采,工业尾矿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城区沿江散货码头全部关停,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磁湖水质确保达到IV类、争取达到III类,大冶湖水质达到III类。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就是要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结合黄石实际来看,因破坏生态环境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要把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作为最大的公平来维护,让全市人民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更加生态宜居,充满生机,富有活力。

  到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城镇化率达到64%以上。城区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厂4座,每个中心镇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3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形成。

  具体目标

  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再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性、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之一。截  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贵阳、沈阳、许昌等41个城市获得此称号,湖北省城市中仅有武汉、宜昌两地获此殊荣。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遵循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取得成效的城市典型,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5年。截至2012年,全国已有威海、绍兴等84个城市、地区获此称号,湖北省内仅有宜昌获此殊荣。

  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类,指标要求非常之高,堪称是国家授予一个地区的绿色“奖杯”,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一种理想城市模式。截至2012年,湖北省内尚无一地获此殊荣。

  争取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人均GDP进入全省第二位,经济总量进入全省第二方阵

  2012年,黄石人均GDP以42756元排名全省第六位,位列全省前五名分别是武汉79878元、宜昌61666元、鄂州53319元、潜江46584元、襄阳45266元。

  2012年,黄石经济总量1040亿元仅排名全省第八。武汉以8003亿元在全省领跑,宜昌2508亿元与襄阳2501亿元共同组成第二方阵,排在黄石之前的还有荆州1196亿元、黄冈1192亿元、孝感1105亿元、荆门1085亿元。黄石经济总量进位第二方阵,同样需要赶超至少四座城市。

  保障措施

  把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循序渐进的要求,与全市上下赶超跨越、奋发图强的愿望紧密结合起来:由生态自省,走向生态自律,最终达到生态自觉

  从对生态重视不够,到生态立市,不仅是发展要求的提升,更是人们对生态深化认识的过程。从自省到自律,再到自觉,是黄石对发展路径的重新选择。

  选择生态立市,建立生态产业体系,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坚持养成教育与匡正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以创建生态市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生态县(市)、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和“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到2017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村(社区)比率达到50%以上。

  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强大合力

  各级干部既是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组织者、引领者,更是践行者、推动者;企业家是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中坚力量;广大市民是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是鄂东特大城市的建设者与共享者。

  增强市民的生态自觉是坚持生态立市最深厚的社会基础。要以此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素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使生态文化融入市民生活,使遵守生态要求、爱护自然、保护生态成为大家共同维护的社会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