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16-10-10 16:44:00 |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稳增长、扩就业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创业投资发展要坚持服务实体、专业运作、信用为本、社会责任等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创业、创新+创投”的协同互动发展格局,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促进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创业投资品牌,推动我国创业投资行业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意见》提出,一是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二是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建立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研究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措施。四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法制环境,落实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五是完善退出机制。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六是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优化监管、商事、信用等方面市场环境。七是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按照对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坚持走开放式发展道路,提升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境内有实力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八是完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设立全国性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创业投资,提高创业投资的精准度。
《意见》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相关机制,密切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同配合,建立相关政府部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七大亮点提供立体化帮扶
在大众创新创业的时代洪流里,中国黄石·磁湖汇众创空间于2015年9月10日正式成立,为助力磁湖汇长足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中国黄石·磁湖汇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共汇集22条政策,该实施意见通过集成“政策群”、实施“组合拳”,为创客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扶持政策:
低门槛
为在孵企业服务,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实现登记注册“零成本”。
引创客
允许在黄高校在读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在众创空间从事科技创业活动,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允许在黄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入驻众创空间创业,离岗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和比照同类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政策。
租金补贴
对在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为期不超过3年的场租补贴。
免网费
对入驻磁湖汇众创空间从事电子商务等网络创业,三年内分类分层次免费提供网络宽带接入。该优惠政策在全国尚属首例。
减税费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人独资企业,三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给补贴
对众创空间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并带动3人就业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黄石·磁湖汇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等。
注资金
完善多元化的创业资金扶持和投(融)资体系,通过设立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建立黄石科技天使投资基金、创投基金及风险补偿金,使创业有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