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黄石港区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房屋征收的决定》(港政发〔2020〕10号),正式启动黄石港区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房屋征收工作。该项目属于我市公共利益的重点项目,征收主体为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征收实施单位为黄石港区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房屋征收项目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714-6556393、0714-3169287)。黄石港区长江段岸线综合整治房屋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需征收85户住宅、17家企事业单位房屋,总建筑面积42400㎡。房屋被征收人签约期限从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4个月)。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