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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下达2023年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

来源:开发利用科    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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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为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我市2023年重点产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城市功能提升等建设用地需求,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提高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坚持城乡统筹、有保有压、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经征求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铁山区)意见,我局依据各地上报的供地需求,编制了2023年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下达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请示如下:

一、上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

2022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计划供地524.29公顷,实际供地438.17公顷,完成率83.57%。其中,商服用地计划供地15.87公顷,实际供地22.17公顷,完成率139.70%;住房用地计划供地195.49公顷,实际供地159.58公顷,完成率81.63%;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地190.27公顷,实际供地177.78公顷,完成率93.44%;其他用地计划供地122.66公顷,实际供地78.64公顷,完成率78.64%。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供应计划完成率达到60%的要求。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重点

(一)持续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坚持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重点保障节能、环保和综合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产业、技改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城区老工业区退城入园、技术改造,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二)切实保障民生工程用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保障房建设要求,为进一步稳定我市住宅市场价格,2023年将加强住宅用地保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三)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城市交通、能源等各类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确保大广高速东方山互通、武阳高速、发展大道立交、花湖机场高速二期等项目用地,着力打造武鄂黄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

(四)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规划。深入实施《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落实黄石-大冶组团区域规划布局,为培育发展临空产业、黄石申报自贸协同区提供用地保障。

三、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当前经济发展走势及近年来国有建设用地实际供应情况,结合用地需求数据,采用近5年建设用地供应趋势分析、各类项目用地需求分析等方法,对我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进行了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供应总量。2023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74.28公顷,其中,市城区329.71公顷,开发区·铁山区244.57公顷(开发区·铁山区自行编制上报汇总)。(详见附件1

(二)供应结构。保障产业、交通、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适当提高产业用地比例,引导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27.58公顷,占比4.80%;工矿仓储用地230.45公顷,占比40.13%;住宅用地196.34公顷(详见附表2、附表3),占比34.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49公顷,占比6.35%;交通运输用地83.42公顷,占比14.53%

(三)供应布局。2023年度市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29.7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7.41%;开发区·铁山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44.5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2.59%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稳定市场预期。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我局拟将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将年内拟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稳定市场预期。

(二)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采取“挖潜增效”、“增存挂钩”等措施,加大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消化处置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节流控量”,全面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畅通用地审批。我局将会同发改、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重点项目容缺受理、加快审批,全力支持各城区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

(四)加强动态管理,实行奖惩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地区,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执行计划不严、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效益不好的,将在下一年度中减少计划指标。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附件: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代拟稿)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322

附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代拟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下达2023年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黄自然资规文〔2023xx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3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74.28公顷(合8614.2亩),其中,市城区329.71公顷(合4945.65亩),开发区·铁山区244.57公顷(合3668.55亩)。

二、在2023年度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中,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计划供应商服用地27.58公顷,占比4.80%;工矿仓储用地230.45公顷,占比40.13%;住宅用地196.34公顷(详见附表2、附表3),占比34.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49公顷,占比6.35%;交通运输用地83.42公顷,占比14.53%

此复。

附表:1.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3.黄石市本级(含开发区·铁山区)202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