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和流产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用费,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