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提取、继承、转移

一.所需材料 1、异地门诊提取申报资料:①《黄石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提取审批表》;②异地社区开具长期居住证明;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④本人交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个人账户继承申报资料:《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继承审批表》I、夫妻关系:⑴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⑵结婚证复印件(无结婚证社区开具关系证明)⑶继承人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II、独生子女关系:⑴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⑵社区开具独生子女关系证明⑶继承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III、非独生子女关系:⑴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⑵社区开具关系证明⑶所有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签字盖手印)。⑷继承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个人账户提取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③本人交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无交通银行卡于次月20-27号上午带相关资料前往一号窗口领取费用,每月28-6号为基金科扎帐时间(不可领取费用)。可顺延领取。当月受理,次月20-27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