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与本人I类银行卡前往各营运网点办理。
事项名称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 
设定依据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黄住房公积金发【2019】19号  | 
收费标准  | 零收费  | 
申请条件  | 1、提取对象: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以不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为限。  | 
办理材料  | 提取人身份证、各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批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实际支付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凭据(包括发票、收据或分摊协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证明。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 
办理流程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网点筹集柜台初审→网点负责人审批→柜台人员办理并打印支取凭证→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 
办理地点  |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大冶湖新区园博大道黄石市民之家 团城山营业部地址:团城山杭州东路11号 大冶分中心地址: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阳新县市民之家  | 
办理机构  |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团城山营业部、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  | 
办理时间  | 黄石市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5点 阳新办事处: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 团城山营业部: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30---6点  | 
联系电话  |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团城山营业部电话:0714-6368120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1612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  |